2016年11月9日 星期三

簡于禎〈一則新聞的啟示〉


『台北市內湖區發生一起凶殺案,死者為一名不到六歲的小女童……』轉開電視,這則新聞吸引住了我的目光。停下拿著茶杯的手,看到兇手竟是一名不到三十歲的男子,就趕緊起身往電腦桌走去。

右手點開新聞標題,映入眼簾的即是大眾對這件事的不同看法。「今天下午才發生的事件,地點位於西湖國小附近」我喃喃自語地對著螢幕說。什麼!西湖國小附近!那不是離家不遠嗎?我立即拿起手機,撥了通電話給在工作的爸爸。「喂!有甚麼急事嗎?」聽到另一邊低沉卻不失溫暖的嗓音,我放下心來。

「有看到那則新聞嗎?就是有關內湖那邊的殺人事件」「有啊!家滿近的,自己在家要小心,先不要出門。」「好,知道了。」我掛了電話。回到電腦桌前繼續看著那篇新聞。為什麼會有人想殺一個無辜的小女孩?一張張命案現場及家屬神情悲傷的照片深深烙印在腦中,決定關掉網頁,躺回床上思考整件事的經過。

也許沒經歷過這樣的事,所以才沒有真正害怕過;也許自己不是那小女孩的親人,所以才不懂得去珍惜對每個人的相處時光。畢竟不知道什麼時候,有哪些人會離開、會死去,周遭的親人們才又猝不及防地捨不得一個剛要翩飛的希望──瞬間就被黑暗所吞噬,徒留下斑斑點點、令人不忍的血紅色記憶。

兇手是否真正希望做出這樣害人又害己的事情來?還是不自覺、身體不聽使喚地動了手、拿了刀……往脖子割那一剎那……。我睜開眼看到的不是別人,而是媽媽跟弟弟。「幸好他們沒事」我心想。

還沒反應過來,一袋餅乾落入我手中,「給你的,看到新聞會怕嗎?」她說,「不會啦,我很勇敢的」「外出在外要小心,隨時注意身邊有沒有可疑的人事物,發現有人跟蹤就趕緊跑,知道嗎?」

事後再想想,那名男子被移送法院,判有期徒刑還是無期徒刑,法官會為他做出決定的。雖然一直宣稱自己有精神上的疾病,但殺人就是不對,即使有其他生理或精神問題,也無法抹清血一般的罪惡,也挽不回一個孩稚的生命,拼不回一個原應快樂美滿的家庭的笑聲。更何況再過幾天便是那小女孩的生日,換作是你,你希望這樣嗎?